帮助工人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帮助工人根据过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帮助工人明确拒绝帮助工人的,被帮助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助工人在帮助工人活动中造成损害的,被帮助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导致帮工受伤,被帮工人承担补偿责任
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的,要看是否存在第三方的侵权人(即因他人原因导致帮工人遭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存在第三方的侵权人,则帮工人遭受的损害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不能明确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则由被帮工人对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如果在无偿帮工过程中,在帮工人遭受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的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明确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无偿受益的被帮工人则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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