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应注意什么
时间:2023-05-02 17:12:34 1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存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它也被称为“人寿保险”或“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可分为死亡保险、定期生存保险、养老保险和年金保险。后两种保险比较常见。寿险具有长期性和储蓄性的特点,在社会上很受欢迎。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或残疾为基础的。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医疗(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接受治疗的,由保险人提供保险,承担医疗费用。有时作为人身意外险的附加险投保,有时单独投保,保险期一般为一年。

由于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性质完全不同,在投保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人寿保险标的的价值不能以货币反映。由于人身保险的主体是人的生命或身体,无论从科学角度还是从国际保险实践来看,人身或身体的某一部分的价值都不能直接用货币单位来界定。因此,人寿保险采用定额保险,不存在定值和定值保险。其实,人身保险中保险金的给付是一种约定给付,既不能体现被保险人一部分伤残的真实价值,也不能体现人的生命的真实价值。(2)寿险合同是一种给付合同,不适用“赔偿原则”和派生的分摊代位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保险标的价值难以用货币单位计量,不适用损害赔偿理论,因此不适用赔偿原则、分摊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因此,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投保多种人身保险,并从保险人及其他相关方获得多重赔偿,而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例如,在“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同时从承运人(航空公司)和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如果你买两份“航空人身意外险”,你可以得到双倍赔偿。(3)寿险法律关系主体多元化。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往往是同一人,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相对简单。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合同主体相对复杂。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能是同一人,如因自身利益被保险人,残疾;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能是因自身利益被保险人等两人死亡;也可能是三人死亡,如被保险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属于受益人或合法继承人。无论如何,《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第五十二条明确了投保人保险利益客体的范围,指出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以是投保人,但被保险人必须是自然人。(4)人寿保险中有许多不同于财产保险的特殊条款,如:年龄错误条款。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为了限制保险人滥用因年龄错误终止合同的权利,保险法还规定,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除外,由保险人自行终止。该条款也被称为“不可抗辩”或“不可抗辩”。该法第条还规定了申报年龄不真实影响保险费收取的处理办法。(2)支付保险费。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之一,尤其是在人寿保险中,因为它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八条涉及人身保险的宽限期、终止和恢复,分别规定了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方式、因保险费终止、恢复和解除合同的方式,以及保险人对保险费给付请求权的限制。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人寿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人寿保险应注意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寿保险应注意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