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提醒,保险往往不是“量身订做”。因此为老人购买保险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老年人投保理赔也有门道:商业医疗保险的理赔工作,有报案、申请、立案、赔付等一系列过程,因此一旦生病或发生意外,投保人首先要告知保险公司。为了让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及时通知、提出索赔申请和整理必备材料是必须的。材料包括医院的病历、住院证明、保险单等。
此外,不到保险公司的指定医院去治疗是理赔难的另一个原因。保险公司都要求客户在指定的医院就医,以便理赔。如遇特殊情况,被保险人可按照就近原则,比如发生外伤、有生命危险等,可先在就近医院,与保险公司联系后再转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2013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今日起实施。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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