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与过户的程序分析
时间:2023-07-11 16:40:15 4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在不同地区,房产赠与过户的流程也有所差异。以深圳市为例,过户流程具体如下:1、赠与方与受赠方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3、缴纳税费。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父子关系的房产赠与过户要交税吗?

父子关系的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交税。但如果是赠予,就不用缴税。直系亲属间赠与,赠与方免征营业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就是说赠与方税收全免。主要房产过户需要交以下的税费:1、契税,指的是房价百分之4的契税;2、印花税,印花税通常都是房价的百分之0.05,由税务局进行收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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