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携带《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等材料,通过其子女就读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的规定时间内为子女办理下一年度的入医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办理手续:
1、先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打印《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并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盖章确认。
2、携带《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等材料,通过其子女就读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9月至11月规定时间内为子女办理下一年度的入医手续。
3、苏州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受办理。
4、苏州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会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苏州市区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通知要求发放《告家长书,并负责核对入医资格材料、申报入医人员信息、办理缴纳保费等参保手续。
5、发放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征缴凭证等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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