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过户需要什么流程。一、获取入市资格。在卖房之前,售房者需要先取得入市资格;二、出售咨询,想要将房子卖出个好价钱,那么出售咨询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之一;三、确定售价。售房者可以根据自已房屋的位置、朝向、楼层、面积等综合条件,确定房屋的出售价格,不过这个价格最好是在均价的基础上制定的,因为不合理的定价只会错失交易的机会;四、发布信息;五、协商价格;六、订立合同;七、产权交易。
买卖房屋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6、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证。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和公证法规定,房屋买卖公证后,房屋买卖行为是合法的,如果一方反悔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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