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房屋登记部门变更不动产姓名,缴纳税费等相关费用,完成变更的就算房产过户。
一、应该怎么样办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查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等。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等情形等的步骤。
二、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符合对应情况的选择性提交):(1)境内自然人权利人姓名发生变化的提交:记载姓名变更事实的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2)由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原证件核发部门或现户籍所在派出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件变更证明;(3)境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统一升位后新颁发的身份证,不属统一升位的,提交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4)境内自然人变更为境外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变更为境内自然人身份导致身份证件变更、境外自然人身份证件变更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变更证明。(5)宅基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属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7)宅基地地址变更的,提交新地址证明(含公安或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或命名的文件)。
三、婚前过户和婚后过户区别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婚前过户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婚后过户的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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