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生育保险保险限额
1、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
2、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
3、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
4、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
5、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
6、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二、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3、职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三、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3、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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