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购房合同如何办理房产证?
时间:2023-07-18 11:31:56 1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买房合同都丢了是办不了房产证的,但是合同一般签订后购房者留存,开发商也会留存。而且新房一般都是开发商替业主办理房产证的,只要开发商拿着开发商的那份合同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证。如果购房者想亲自办理房产证,但是购房合同丢失的,可以借用开发商的那份合同去办理。

开发商跑路了还能办理房产证吗

(一)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开发商跑路了的话首先可以向政府进行投诉或者是向当地的房管部门申请进行处理的;如果是在开发商跑路的情况下去办理房产证的话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可能现在房屋是属于抵押的状态的,所以要看当前房屋的具体的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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