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措施如何界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一)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二)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三)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四)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五)签订保密协议;
(六)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七)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二、保密措施有几种
(一)物理性防范措施
物理性防范措施主要指从机构安全体系方面,对保守商业秘密采取的最基本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有着极其明显的效应。
(二)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合理、合法、切实、可行。规章制度如果过于琐碎,会与工作不适应,因而会造成工作障碍,影响经营活动。相反,过于简单,又形同虚设。企业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应当至少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的管理者及责任;商业秘密档案管理;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处罚等等。
(三)商业秘密文件管理
商业秘密文件是指文字、图片、音像及其它记录形式记载商业秘密内容的资料。包括公文、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等等,这些文件记载着重要的商业秘密,也须进行严格的管理。
三、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应提交的材料
(一)提供法人工商注册、法人设立注册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
(二)提供涉嫌人侵犯的商业秘密内容和载体,如技术资料、设计资料、设计图纸、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设计说明书、经营信息资料、订货合同书、订货单、发货单、产品价格表、产品商品降价资料、紧俏物品、商品原材料价格变化文件等;
(三)提供涉嫌人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行为的材料,如以盗窃、利诱、胁迫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行为的材料;证明涉嫌人披露用以上手段获取的权利人商业秘密行为的材料;证明涉嫌人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用以上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行为的材料;证明涉嫌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商业秘密行为的材料等。
(四)提供涉嫌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或特别严重损害行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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