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配偶身份。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协议离婚当事人必须具有离婚的合意,且已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
(4)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
一、当事人申请。
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三、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1、申请,申请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并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会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全面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考察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等。
3、登记,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的,并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
4、撤销,若申请离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会撤销离婚登记。
丈夫有病也能离婚,夫妻二人签订协议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先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构接到申请后,会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通过该机构的审查,会通知双方去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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