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有: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30天离婚冷静期。
4.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注意是否有孩子和财产,如有,则必须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同时签订协议时也要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三、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可以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袭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知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道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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