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司合并的概念和形式,包括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收购和兼并。其中,收购又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而兼并则较为复杂,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而并购则更为广泛,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
一、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程序,通过签署合并协议,合并成为一家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二、收购收购(acq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三、兼并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承担债务式兼并;2.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四、并购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不同类型的公司合并
不同类型的公司合并涉及的法律问题多种多样,具体可以参考下述示例:
1. 股权转让:在合并中,目标公司的股东将他们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并方,这可能涉及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以及股权转让的交割日期等问题。
2. 资产剥离:在合并中,目标公司可能会将其某些资产剥离并移转给合并方,这可能涉及到资产剥离协议的法律效力、资产剥离价格的确定以及资产剥离的交割日期等问题。
3. 债务承担:在合并中,目标公司的债务可能会由合并方承担,这可能涉及到债务承担协议的法律效力、债务承担价格的确定以及债务承担的交割日期等问题。
4. 知识产权:在合并中,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可能会被合并方继承,这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知识产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以及知识产权转让的交割日期等问题。
5. 劳动合同:在合并中,目标公司的员工可能会继续在合并方工作,这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终止以及劳动合同的赔偿等问题。
在合并中,各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这段话介绍了公司合并、收购和兼并的定义和涵义。指出收购和并购是经济学词汇,而兼并和合并则有所不同。在合并中,各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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