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时间:2023-05-08 09:04:16 4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买卖房屋时,办理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卖人应当帮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所有权;

(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遗赠材料;

(四)分立、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六)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有关纳税证明;(八)其他必要的资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抵押等原因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

(一)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申请登记;

(二)房地产权利是通过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的;

(三)人民政府的法律文件或者决定已经生效的法院、仲裁委员会或者已经生效的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决定;(四)因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条件发生变化而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丧失不动产或者债权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债权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双方。第二,如何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首先,选择要购买的房屋,签订销售合同,并在支付部分房款后,即可到房产交易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办理过户手续前,登记并填写相关表格。如果家里有电脑,熟悉网签的操作流程,可以先注册网签,再办理房地产交易。你可以提前预约这个号码。因为很多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提前约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缩短办理时间。

3。收到号码后,交上相关材料。如果还交有证明的委托书,房地产交易审核后,会出具收据,告知具体的税费缴纳时间,然后到房地产交易处办理剩余的过户手续。

4。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费缴纳过户手续。拿到完税证明后,回到房地产交易现场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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