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赔付如何计算?计算标准是什么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比如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9251元×20=785020元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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