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职称
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
二、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材料
1、提交竞聘推荐环节当中的佐证材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一式一份;
2、《评审工作表》复印件在校内张贴,公示7个工作日,并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式一份,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3、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复印或剪贴);
4、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25份,要求用A3纸单面打印,其中1份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
5、提交《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须填写清楚工作单位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各一份。
6、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7、提交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社保证明(原件);③教师资格证(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书(复印件);⑥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由“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即为原件);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的,复印件);⑧班主任年限证明材料(原件,经校长签名、经办人签名并单位盖章方为有效证明);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支教)证明(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有效证明并提供原件);
8、本人和申报单位签订的诚信承认书各1份(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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