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补偿公司破产后即将退休的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按照《劳动条例》的规定要求补偿:
经济补偿应按照工人在该单位工作的年数和每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因公司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获得的平均工资时间工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报告,劳动监察组命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监察组不配合,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执行劳动仲裁结论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企业破产后的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公司破产后,所欠债务应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首先保护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支付破产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确保大多数职工再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数额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也应首先付清。破产申请。主要指破产企业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款项
此外,已作为抵押物或银行贷款的其他抵押物和其他债权一般不能作为清算财产。因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作为担保物或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实际上已转换为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不能再对他们行使其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用作银行贷款等债权担保物或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对担保物或其他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抵押或其他抵押品的价格超过其担保的债务金额,超出部分属于破产债务偿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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