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可享受住院及大病门诊(包括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接受肾移植前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的专科基本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0%;5000-10000元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90%。
少儿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连续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外地看病少儿医保能报销吗?
未满18周岁的深圳户籍少儿在深圳是个人缴费,那么在外地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该如何报销?报销需提供什么资料?办理报销的时限是多少?
未满18周岁的深圳户籍少儿在市外定居的,需提前向市社保机构办理异地登记手续的,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按规定报销。
参保人在深圳市生活的,在探亲、度假期间因急病在市外医院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可以报销,但必须在入院一个月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社保机构办理市外就诊登记手续。
参保人在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以现金进行支付,凭以下材料到市社保机构按规定报销: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本人少儿医疗保险卡;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需办理报销的,应自发生费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向市社保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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