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票之日算起的9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税款,超过90天后的税金不得抵扣一律计入成本。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一般为180天,也就是6个月半年的时间,所以一定要在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内去相关部门完成抵扣工作。如果超期不去抵扣,那就只能按照金额算入到货值里。增值税发票里还有一种特殊的种类,就是海关开据的抵扣发票。所以在报关行清关后,一定要与其索取报关单与税单。在抵扣与核销时候都会用到。
1.2010年1月1日后开具: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2.2009年12月31日前开具:
(1)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专用缴款书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抵扣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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