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主要由开头、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合同开头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和地点,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本合同的前言正文是本合同的主要部分,包括各种交易条件和相关条款,如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价、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保险、商检、仲裁、不可抗力等。此外,根据情况的需要,还可以增加:套期保值条款、价格调整条款、超额和短缺条款、合同的法定使用条款等,包括合同份数、附件、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合同生效日期及双方签字。以下是国际贸易货物销售合同主要条款的简要说明:
1.货物的质量规格
货物的质量规格是指货物的内部质量和外观。商品质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产品名称、规格或品牌名称方法。在商务合同中规定质量规格有两种方法:通过样品和文字和图纸。在卖方通过样品确定货物质量的合同中,卖方应承担货物质量必须与相同产品完全一致的责任。为避免争议,合同中应注明“与样品质量大致相同”的方法。基于样本的商业交易适用于从外观上确定商品质量的交易方法。文字和图纸交易包括按规格、等级或标准交易、按说明交易和按商标、品牌或原产地交易。对于有图纸和规范的合同,供应商应说明图纸和规范的法律效力。货物的数量条款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在制定数量术语时,供应商应注意澄清计量单位和度量衡系统。在数量上,合同通常规定“近似”,但对“近似”的解释容易引起争议。因此,应在合同中增加“超短装条款”,明确规定超短装的范围,如“500公吨东北大米,3%超短装”,并规定超短装的定价方法
3.货物包装术语
包装是指将货物装入适当的集装箱,以有效保护货物的数量完整性和质量要求的方法。供应商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包装方法、规格、包装材料、成本和运输标记法。在制定包装条款时,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包装材料、形状和规格,不得使用“适航包装”和“标准出口包装”等不清楚的词语和句子。货物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每种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条款和商品定价方法。为了防止商品价格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合同中还可以加入黄金或外汇对冲条款,明确规定当估价货币的价值发生变化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货物装运条款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为: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点和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方式为准。根据不同的贸易条款,运输要求是不同的,因此运输条款法应该根据贸易条款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有港口选择,供应商应说明谁应承担增加的运费和额外费用。6.货物保险条款国际货物销售中的保险是指进口商和出口商根据某种保险类型申请保险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的法律,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向保险公司取得经济赔偿。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并支付保险费、保险类型和保险条款。在国际货物销售中,保险责任和费用的分摊由双方选择的贸易条款决定。因此,应在合同中规定保险类型和双方对保险的特殊要求。此外,双方应明确合同中采用的保险条款的名称,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运货物条款或伦敦保险协会的协会货物条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保险类型、保险费率等,货物的付款条件付款条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地点。商业支付手段包括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法。商业支付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贷,而是代表银行处理,如直接付款和收款;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证,如信用证法。付款时间通常取决于交货和付款顺序,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和延期付款。付款地是指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商品检验术语是指对货物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标志等进行检验、分析、公证和鉴定,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和损坏情况,由商检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商检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和复检权、检验和复检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和方法、检验和验证。在国际贸易中,检验机构主要包括官方检验机构、产品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私人或行业协会设立的公证和鉴定机构。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商检和复验权的归属以及商检和复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照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和方法,按照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按照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根据国际标准或国际惯例方法。商检证书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它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和提出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供应商应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签发符合合同或某些国家特殊法律要求的检验和验证证书。不可抗力条款是指不可预见的,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合同时发生的不可避免且人力无法控制的事故,导致未能或未能按时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另一方无权根据《赔偿法》要求赔偿。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和社会条件法。前者如洪水、干旱、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乱、罢工、政府禁令等。商业不可抗力是一个具有确切含义的法律概念。并非所有事故都能构成不可抗力法。有时,双方当事人改变了合同中不可抗力概念的通常含义,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法。仲裁条款是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仲裁的意思表示。商事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和裁决效力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程序规则通常由选定的仲裁机构确定。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达成仲裁协议的双方不得将程序法提交法院
11.适用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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