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离职能主张2N赔偿金吗
如因非自愿或无可避免之因素导致员工离职,则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即标准如下所述:对于符合条件且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达到一年的话,公司需支付其一个月的基本薪资作为经济补偿;若累计工作时长已经达到了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公司也需按照一整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额;而当员工工作未满六个月时,公司需要支付其半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针对部分特殊员工,例如月平均工资远远超出企业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报中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更充分的经济补偿,相关法规规定,公司须以三倍的工资为标准,且该项经济补偿的上限不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降薪离职有赔偿吗
因薪酬水平降低致使劳动者产生离职意愿时,其有权主张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在当下情况中,企业若存在下列任何一条违约行为,如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所约定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未能按期且足额地向员工发放薪酬、未能依法为雇员缴纳社保费用、或以非法手段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劳动者均可单方面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公司也必须依法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全文7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