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已婚人士发生婚内不忠行为并与第三者非法同居长达三个月之久的案件中,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时将会全面性地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
首先,法院将着重探究过错方的不忠行为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产生何种程度的负面效应。
倘若能够被证实的是,有过错方确实与其他人存在非法同居的行为,那么受害无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配过程中的权益则可能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指出,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他们的共同财产应当先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当地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遵循优先照顾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最后的判决。
此外,无过错方还享有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将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如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等等,因此,具体的判决结果也会因个案的特殊性而呈现出差异化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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