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合同逾期超过几天可以解除,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只要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就可以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至于这个合理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无效的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制度。合同无效是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当成立;合同解除是消灭已生效的合同。另外,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6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