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和赠予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3-08 08:01:12 2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一方有房屋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意愿。赠与台同是不能成立的。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的行为实质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台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性合同。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赠予是赠送房屋给人。也指赠给的房屋等。当房屋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赠予是实践合同。

一、父母生前赠予合同死亡后是否有效

父母生前赠予合同死亡后是否有效要看赠与合同的履行条件和赠与合同内容。

赠与是一种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不仅需要赠与人有愿意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地给予他人所有的意思表示,而且需要他人有愿意接受财物的意思表示,即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受赠人享有取得受赠物的期待权,既然这种期待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如果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剥夺,就应当存在。如果仅仅因为赠与人的死亡而化为乌有,是不符合合同应当具有约束力这一立法本意的。

赠与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做出处分,其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的行为,只要不存在受到欺诈或胁迫的情形,就可以认定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真的发生赠与人在办理公证后合同履行前死亡的事实,赠与人也未必希望出现合同不能履行的结果。如果因赠与人死亡而人为地导致赠与合同不能履行,实际上有可能违背了赠与人的主观意愿。

二、房子没房产证能办理赠与公证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赠与公证。因为房产赠与的重点就是房屋产权问题,需要办理变更手续,才能生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明确其所有权,不能产生物权变更效力。

要赠与有效,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房屋赠与行为并不是在当事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时就生效的,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成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此为时间点才算赠与合同生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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