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都是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4.“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并且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当赠与物已经交付且又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一般不允许赠与人再反悔。
二、赠与合同中只签赠与人的名字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中只签赠与人的名字是有效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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