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假工资如何定义拖欠工资的概念
产假工资定义拖欠工资的概念是只要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时间与数额发放劳动报酬,就属于拖欠员工工资。
解决方式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时支付工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提起仲裁或者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二、劳动仲裁公司拖欠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劳动仲裁公司拖欠工资需要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想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根据相关规定,因为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故劳动报酬纠纷中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一年,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也就是说,不论追索的劳动报酬是什么时候的,当事人只要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另外,如果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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