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因为农村房屋的所有者只是对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使用权,买卖农村房屋的要进行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办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登记。同时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户口都属于同一个地方。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带上土地使用权证书、身份证件等有关证件到房管局去办理变更登记。
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相关的规定,公民的房屋可以作为继承。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因此,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来说,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查,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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