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是否扣除安全保证金
时间:2023-02-17 16:01:47 3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需要,这个保证金是由施工方交纳的。国家只是规定需要交纳农民工的保证金,但是交纳比例每个地区都略微不同,具体数目由各地的政府决定。

一、建筑施工合同编号在哪里

合同不一定必须有编号。如果确实需要编号,编号通常是在合同的大标题上方或下方,并在合同编号数字的前面写上合同编号的字样。合同编号的标示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手写、打印、粘贴均可,只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没有异议就行。如果不是与合同其他内容一起打印的原文编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最好由双方在编号上加盖手印的方式对编号进行确认。

二、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需要缴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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