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手续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准备相关的手续资料,一般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双方共同到房管局进行登记办理。办理时是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登记完成之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相应的工作日之后,就可以去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
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形和流程
(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办理流程如下:
1、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2、在预检窗口审核要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再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顺利的话,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除此之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办理流程如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的情况
(三)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注意事项
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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