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产之窗法律网
钟小姐问:我打算买一套期房,开发商让我在签订认购书时交1万元定金,认购书中有一条款,如果由于购房者原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不退定金。认购书中的该条款是否合理?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看法:对于定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在开发商具备合法销售资格,而业主违约未能签署买卖合同时,依法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建议业主按如下方式保护自己:定金尽量少交;对认购书的内容要多加注意,慎重签署;签署认购书后,保证一定要在约定的日期前往就合同条款进行商讨,并注意证据的保存,如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没能签署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定金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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