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听说一些明明自己很有理的事情,告到法院却只因起诉时间超过了规定时间而败诉的情况。同时也会有人担心,如果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而自己又不想和别人关系弄得特别僵,非到万不得以不愿意到法院起诉。那么,民事诉讼时效有时间限制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又该如何把握呢。
一、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设立理由
1、保护债务人,为避免因时日久远,举证困难,致遭受不利益;
2、尊重现存秩序,维护法律平和;
3、权利上睡眠者,不值保护;
4、简化法律关系,减轻法院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四、效力
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4、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从上文关于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吗的说明,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我们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应当尽快想办法终止这种侵害,并及时索取赔偿,妥善处理。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法解决的,应在民事诉讼有效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超过有效期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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