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涉及诉讼执行能否注销
公司涉及诉讼执行时,公司未执行完毕的,公司清算未结束,公司不能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申请撤销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像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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