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致残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伤残等级1-10级赔偿标准
车祸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有:
一、医药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五、住宿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六、营养费,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七、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法定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法定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法定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法定赔偿系数。
有多个抚养人的应扣除相应份额,有多少被抚养人的该费用总额应不超过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总额。
十、后续治疗费,可以预见必将发生的费用,应有鉴定结论支持。
十一、康复费,身体恢复健康所必须的康复费用。
十二、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造成身体伤残的应支付该费用,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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