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约定金的意思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合同双方合作的关系证明。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的区别在于合同签订的状态存在差异,但实际都是为了避免出现违约情形,保障合同如约履行。
一、成约定金是什么意思
成约定金的意思指的是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之证明的定金。定金一般会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成约定金,即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立约定金与成约定金里都是围绕合同而缴纳的定金,但是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在于合同签订的状态,定金的缴纳都是有利于对合同签订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成约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吗
依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成约定金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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