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诉法逮捕规定是: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一、法院决定逮捕后由谁执行
1.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二、给派出所抓人需要什么手续
警察抓人需要的手续为:
1、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撤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变更撤销的情况有: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7、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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