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使用期限吗
集体对土地拥有的所有权没有年限,直至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土地才失去其所有权。本村村民,他们拥有承包权。承包人如果通过“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他人便有了经营权,经营权与承包权可以统一,也可以分开。农民的承包权一般为三十年,到期以后重新进行延包工作。
二、所有权的处分权能是什么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外国民法对所有权概念的规定都包括“处分”一词。同时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不包括使用,没有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也包括了使用。
三、集体所有权包括哪些
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全文4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