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怎样认定套路贷从犯的相关问题,套路贷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对犯罪人的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的区分,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区分。在套路贷犯罪中其次要作用的,即没有实施诈骗罪的实行行为的,是从犯。对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较之于主犯,从犯的刑事责任更轻,处罚也更轻。
套路贷要有什么证据
首先我们自己要保留一部分有效的证据,因为只有足够的证据才能让公安机关立案,立案以后警方会利用一定的渠道继续收集相关证据。
虚高借条
银行卡转账、收款、取现明细
担保合同
平账的借条、担保合同等书证
房屋被网签的证据
被暴力催收的证据,比如喷油漆、贴横幅、借款人或家人报案的记录、身体被打的伤痕、用于暴力讨债的相关工具
非法拘禁的证据如宾馆登记、宾馆的监控录像
手机通话记录,录音,社交平台聊天记录
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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