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
面向个人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双方自愿结婚。
台湾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事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证件材料齐全,资料经审核后,即时办理
收费:收费9元/对
办理地点
惠州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惠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河坑路7号(光彩小学旁)
联系电话:0752-2221806、2201201
惠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11号(惠阳区委党校对面)
联系电话:0752-3359380
惠东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县城新平大道139号
联系电话:0752-8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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