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猝死的,应当按照公开死亡处理办法处理,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我们应该得到丧葬津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突发疾病死亡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家属抚恤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2)家属抚恤金支付给职工有主要生活来源,不能按自己工资的一定比例工作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赡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因病猝死或者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和规定》的规定,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种疾病,“48小时”的起病时间是医疗机构的首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病时间,职工因病猝死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内因病猝死,因病猝死后未在当时死亡,经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伤。属于工伤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当时不是在岗位上死亡,而是经过48小时抢救死亡,哪些不属于工伤,不能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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