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自诉案件先到公安那个部门报案
自诉案件不同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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