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与分析
时间:2023-03-01 17:40:34 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在解纷息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如何夯实原有基础、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社会认知度不高。人民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非双方自愿并不必然启动调解程序,加之我们宣传工作不到位,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认识不清,尤其是对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什么区别,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多数群众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仍然是选择诉讼或者信访,从而使得大量的基层纠纷得不到及时合理的疏导分流,纷纷涌向人民法院,甚至造成滥诉现象。

(二)偏面追求调解率现象。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具有方便、快捷、经济等不可替代的优势,也是当前最具灵活性和人性化的化解纠纷机制,其核心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调解案件数量定指标,对所有案件调解率规定考核要求,并与单位年度考核及调解员的工作补贴和奖励相挂钩。从而造成片面追求调解量和调解率现象的发生,对于一些不宜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将造成不必要的调解资源浪费。

(三)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多数调解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领悟不透,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多停留在说教和情感影响上,依法析理,定纷止息的能力较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同时调解队伍年龄“两极化”突出,老龄调解员经验丰富,但文化层次偏低,依法调解的意识不强;年轻调解员文化水平较高,但阅历较浅,经验不足,难以取得当事人信任,两个“极端”都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水平。此外,街道、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到位,人员不稳定,调解员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现象仍然存在。

(四)调解工作不够规范。调解工作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村(居)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往往满足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不注重立案、告知、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人民调解程序的严格执行,矛盾化解后没有留下相关文书资料,或仅有调解协议而无相关的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一些应由一般程序调解的案件简化为简易程序调解,部分调解案件在适用法律、责任认定、赔偿金额计算等方面不够准确,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一旦矛盾有所反复,则易造成被动局面,直接影响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信任度,从而削弱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一般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具有人民调解员资格的人担任。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不得有偏见、歧...
    更新时间:2024-08-09 10:45:29
查看人民调解员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人民调解员 最新知识
针对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与分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与分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