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产查封登记?
房产查封登记,指不动产登记机关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为了保全债权人、其他利益人以及公共的利益,进行的一种限制房产所有人处分房产的强制措施。
二、由谁进行房产查封登记?
进行登记的机关主要是行政机构、人民法院以及国家其他的有权机关。
三、房产查封登记何时失效?
查封期间,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及时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查封登记。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四、房产查封登记适用于哪些房屋?
通常来说,被查封登记的房屋应该首先是经过了登记了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相关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房屋是不能进行查封登记的。我国法律规定了,进行查封登记首先要进行首次登记。
五、房产查封登记的程序中有何需要注意?
首先,房产查封登记的启动程序是嘱托登记。嘱托登记,是指国家机关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直接向登记机构要求予以登记的行为。其中,嘱托登记中的登记机构是协助执行的作用,无需实质审查材料,也不用承担没有实质审查而导致的登记错误责任。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查封登记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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