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在于哪些?
时间:2023-05-07 05:40:26 35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二)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

(三)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有什么?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某些特定情况下,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有着诸多的联系。但是其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在于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调整对象,价值理念,法律属性等各方面都是存在差异的。比如不正当竞争的这种行为可能发生在个人身上,但是垄断一般多发生在一些大型公司当中,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上也有较大差别。

全文7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垄断 最新知识
针对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在于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在于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