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公司如何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表决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分为以下5种: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二、表决权如何进行转让
公司的表决权转让的具体流程如下: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的转让,需要过半人数的股东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该表决权视为放弃。如果公司的章程明确表决权可以转让,那么,该股东可以将表决权转让给另一个股东,不再需要通过董事会。此外,也可以另行写成委托书,转让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与表决权的联系
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分为两种,即普遍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是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作为特别决议,也就是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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