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上曾发布过《近期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政策调整情况》一文,其表三提到硅铁暂定税率提高至10%,执行日期为2005年6月到12月,(详情可查看http://jms.ndrc.gov.cn/gzdt/t20060412_65857.htm),因此,部分商家误以为发改委又要对税率进行调整到10%。对于这一问题,硅业在线(www.windosi.com)曾几次试图从发改委处明确此信息,但至今无果。然而,众所周知,2005年6月1日至今执行的硅铁出口关税税率都是按5%来计算的,并不是文的10%。据此我们可以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发改委在《近期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政策调整情况》文提到的硅铁出口关税税率为10%应属于笔误,发改委并未作出过将税率调整为10%的决定。
第二,4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环保总局、电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铁合金结构调整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回答:“十一五”期间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国家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时,发改委负责人提到了四项措施,详情可以登录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xwfb/t20060426_67465.htm)。其第三条是进一步完善铁合金产品出口政策,控制铁合金产品过度出口。同时要引导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效益。正是由第三条措施部分硅铁商家揣测硅铁出口关税税率可能又要面临调整压力。但是到目前为止,硅业在线(www.windosi.com)并没有得到确切的关于发改委要对硅铁的现行关税税率做出调整的具体条文规定和任何可靠的关于关税调整的消息,按照惯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调整关税之前的一个月内,会提前发布相关文件,然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至今也没有下达明确的条文或者通知。关于近期硅铁出口关税税率要调整的消息仅仅是来自于商家们单方面的猜测,而没有可靠的事实为依据,虽然关税仍存在调整的可能大,但近期调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近年来,我国硅铁等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投资过热,产品出口大量增加,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能源、环境和资源压力,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压缩国内过剩产能、控制消费增长的同时,相应调整有关出口政策,不鼓励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大量出口。2005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将钨、锌、锡、锑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到8%;并取消钢坯、稀土金属等资源型产品,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随后,商务部、海关总署又联合禁止钢铁产品、磷矿石、稀土原矿的加工贸易;紧接着,2005年6月1日,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又将黄磷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20%,将硅铁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从0提高到了5%。上述限制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在能源、资源方面压力,2005年下半年,贸易出口金额的同比增长率从7月的27.9%,下降至12月的19.7%,“其主要原因是上述政策使得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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