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的,不需要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分手的,不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使双方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的,已经受理的,会裁定驳回起诉,但是男女双方因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情侣分手后可以要分手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是。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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