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施工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损失的,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二)》第四条:不合格单位或者个人以合格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请求贷款人和借款人对贷款资质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因承包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施工企业应当与以企业名义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建造师、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且专业齐全。
2、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3、折叠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1)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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