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的范围区别是什么
共同侵权包括三种:
(一)共同加害行为(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
(二)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
(三)共同危险行为(主观上共同过失,且加害人不明)。
而分别侵权多如牛毛,包括累积因果关系、共同因果关系造成的侵权等。
二、共同侵权是几个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系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之行为,为特殊侵权行为态样之一。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共同加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因此,共同侵权行为其实是多个民事主体的行为。
三、侵权之债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侵权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从《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一)从《民法典》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方式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二)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
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2.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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