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目前记账卡只受理单位客户办理(个人客户如需办理记账卡,可向指定银行申请联名卡)。单位客户需提交自身信用、保证、保证金或存款质押等担保证明文件中的一项或数项,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帐户,填写《记帐卡申请表,携申请记帐卡需要提供的证件与划扣通行费的银行帐号向**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不含服务点、办卡点,下同)申请(接受传真申请),经核准后即可发卡。
2.结算
记账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方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采集记账卡通行记录,上传粤通卡资金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结算中心自动、分次从用户银行帐户中划扣记账卡相关费用,按月提供汇总发票。
3.发行
记账卡审批通过后,客户可凭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记账卡发行,同时需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缴纳卡片工本费以及保证金。
4.修改客户资料
用户登记的基本资料(指客户类型、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八项资料)发生改变时,仅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变更,用户登记的非基本资料(指除上述八项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发生改变时,注册用户可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营业部(包括营业厅、办卡点及服务点)、网站更改用户资料,或拨打96533热线办理。
5.密码管理
(1)更改密码:用户可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直接到**卡客服中心营业部修改记账卡的密码。用户提供正确的记账卡卡号及原密码,输入新密码可即时生效。
(2)重设密码:注册用户如遗忘密码,可携记账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密码重设。
6.通行费发票邮寄、短信登记及电子清单服务
若需享受邮寄通行费发票、登记短信或电子清单的服务,请凭用户密码或凭有效身份证明登陆网站、拨打96533或亲临**卡客服中心营业部登记。
7.卡片注销
如您不需继续使用粤通卡,需凭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亲临**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卡片注销,如该卡缴纳过保证金,该款项将于3个月后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至您名下的账户内。
8.查询服务
用户可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到**卡客服中心营业部查询记账卡消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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