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阐述了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和范围。进项税额是指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这些金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计算进项税额的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等。
根据所提供的情况,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计算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这些金额被称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 进 劳 务 能 否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购进劳务并不能直接抵扣进项税额。然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购进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分摊,并分别抵扣。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纳税人的购进劳务用于生产经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部抵扣;如果一个纳税人的购进劳务用于非生产经营性活动,比如个人消费等,则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但是,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不包括购进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因此,购进劳务不能直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可以进行分摊,并分别抵扣。企业在进行购进劳务时,需要注意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购进劳务不能直接抵扣进项税额,但可以进行分摊,并分别抵扣。企业在进行购进劳务时,需要注意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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